发文单位:贵港市政府办文电科 | 成文日期:2019年10月31日 |
标 题: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办理贵港市港南区八塘镇污水处理工程(一期)项目等4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手续的批复 | |
发文字号: 贵政函〔2019〕420号 | 发布日期:2019年11月04日 |
市自然资源局:
你局《关于办理贵港市港南区八塘镇污水处理工程(一期)项目等4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手续的请示》(贵自然资报〔2019〕518号)收悉。经研究,现批复如下:
同意将位于贵港市港南区八塘镇等处,实际用地面积10153.82㎡(折合15.231亩)的4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给贵港市港南区南山投资建设有限公司,具体见《贵港市人民政府同意办理4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手续批复明细表》(附件)。请你局依法办理用地手续。
贵港市人民政府
2019年10月3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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